這種情況已經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至少是3年起步?,F在又出來一樣的問題,如果這件案件,以和解結束,以老師無條件原諒而結束,放心吧,必將興起一股多年之后打老師的熱潮,既然打了老師又沒有什么警示又沒有什么責任,誰都可以伸手去打,就會出現大股的“回報老師打師潮”,當年我小,既然受過訓(或者挨過打或者種種自己感覺不舒服的地方),就都可以揮豢相向,畢竟老師是越來越老,學生會一年年長大,終有一天,老師會打不過學生的。
1、法學人士認為,郭偉鵬能判多少年?應該受到什么制裁?
大實話:這種情況已經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至少是3年起步。對于郭偉鵬事件,我想大家應該都非常地熟悉了,而從法律層面來說,郭偉鵬的行為已經是涉嫌危害公共安全了,根據法律規(guī)定,涉嫌危害公共安全,那至少就是三年起步,如果情況嚴重,甚至是可以死刑,然后,我們再來結合相關法律來具體說一下,法律條文概述如下:一般來說,危害公共安全主要就是對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財產等產生威脅或者損害,此類事件的后果往往不可預知,有不確定性。
一旦符合這個條件,就可以認為是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就應該依法嚴懲,而就郭偉鵬的情況來說,簡直就是完美契合,首先就現在的疫情來說,我們都知道冠狀病毒是對所有人都有威脅的,郭偉鵬作為成年人也有責任和義務知道這些。而其非但在意大利疫情最嚴重的時候去了意大利,并且在回國后還不積極上報自己的境外旅游路線,更甚至是在覺察自己有發(fā)熱癥狀之后,還私自購買退燒藥降體溫,以躲避檢查,
并在此期間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這已經很明顯威脅到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權利,然后就財產損失來說,現在鄭州市因為這件事又開始進行全市范圍內的消毒,很多企業(yè)也因此再次停工,很多人也因此再次開始為期14天的居家隔離。這就是真金白銀的經濟損失,說現實一點,我今天停工在家,就是因為郭偉鵬引起的,而像我一樣的人鄭州至少也得上百人吧。
2、20年后打老師的常某,終被判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你怎么看?
如不出所料,這件案件的判決將決定著社會風氣的走向問題,就像扶不扶一樣,被一個法官質問:如果你沒撞他,為什么去扶?現在又出來一樣的問題,如果這件案件,以和解結束,以老師無條件原諒而結束,放心吧,必將興起一股多年之后打老師的熱潮,既然打了老師又沒有什么警示又沒有什么責任,誰都可以伸手去打,就會出現大股的“回報老師打師潮”,當年我小,既然受過訓(或者挨過打或者種種自己感覺不舒服的地方),就都可以揮豢相向,畢竟老師是越來越老,學生會一年年長大,終有一天,老師會打不過學生的,
可是,這件事,真的是這樣的理論嗎?這位挨打的張老師,這件事一出,應該是特別窩囊,他本意也是想不了了之,自己咽下去這口氣得了,畢竟能和學生相互角斗的事情,老師是做不出來的。試想,如果真的是個人渣老師,在挨打的瞬間,就倒地不起,以他幾十歲的高齡,以他滿頭白發(fā),想訛這個學生也是有可能的,他在挨打之后,沒有想著還手,也沒有任何理論,自己默默地走了。
這件事,要不是常某自己錄像自己又開始傳播,他當時嘚瑟地向同學們顯擺的時候,人品已經堪憂,視頻終于以不可阻擋之勢而傳播開來,后果不是他能夠左右的了,其影響力之大,惡劣程度之高,關注人群之廣泛,也不是他能阻攔的了?,F在在法庭上又痛哭流涕,也改變不了他當時伸出手去的罪惡作法,其妻又出來聲明“二十年惡夢”,恕我直言,演技太拙劣,不值得欣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