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分紅不除權還是可以的。除權操作原理除權操作上市公司以股票股利分配給股東,也就是公司的盈余轉為增資時,進行配股時,就要對股價進行除權,乙股民目前的虧損是10元(按股票成本價計算),一般也是將股價做相應下調,即除權處理,也就是目前虧損總額是10元,盈利總額是5元,虧盈之差是5元。
1、股票分紅了為什么要除權?不除權不行嗎?
股票分紅為什么要除權?不妨舉個例子:假設甲股民持有每股5元的原始股,當前股價已上漲到每股10元。如果他此時將股票賣給乙股民,那么,他不但成功的將被融資的5元(每股)虧損轉嫁給了乙股民,而且還賺了5元,乙股民目前的虧損是10元(按股票成本價計算)。也就是說,目前虧損總額是10元,盈利總額是5元,虧盈之差是5元,
現在,上市公司要每股派1元紅利,所以,我們可以認為股票的價值由本來的10元變成了11元,此為加權。分紅后,這1元落入股民的口袋,股票的價值當然重新回歸10元,所以,分紅除權沒什么毛病?,F在我們來看看分紅前后盈虧的變化:如果甲股民在除權后以每股10元的價格將股票賣給乙股民,那么他實際盈利6元(加1元現金紅利),乙股民虧損10元,虧盈之差變成了4元。
也就是說,雖然股價重回10元,但甲股民的收益還是增加了1元,更重要的是虧盈之差減少了1元,理論上,這種差額是一種絕對差額,無論股價如何漲跌,皆不可能令其增加或縮小。能縮小這種差額的,只有現金分紅!這才是分紅的意義所在?有股民問,分紅后不除權可以嗎?筆者認為,雖然除權和不除權有一些不同,但還是可以的,為什么?我們還舉上面的例子。
假設分紅后不除權,甲股民以每股11元的價格將股票賣給乙股民。那么,甲股民獲利7元,乙股民虧損11元,虧盈之差還是4元,也就是說甲股民多賺的這1元實際上是乙股民的,你多賺1元,別人就多虧1元,跟上市公司沒半毛錢的關系,這1元本質上還是投機性獲利。你就算將股價整到12元,13元,虧盈之差還是4元,問題是市場能認可嗎?不管怎么說,分紅不除權還是可以的,
2、股票分紅和轉送后為什么要除息除權?那不是等于白送了嗎?
在平時的股票操作過程中我們經常也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在某支個股的股票名稱前面某天多了兩個大寫的英文字母DR的字樣,很多剛入市的投資者就很納悶了,難到這支股票改名字了。然后便抱著不解的心態(tài)去上網查了一下,一查才知道,哦,原來是當天是除權除息日,有紅股和紅利派送。若在股權登記人當日依然持有該股的投資者就會收到上市公司分派到持倉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里相應獲得的股數和資金,
如下圖的柳藥股份,其所示的股權登記日在2020年6月23日,那么6月23日依然持有該股的投資者則在次日也就是6月24日都享有送股和派息的權利。按照該股每10股派息6.80元,每10股送4股的標準獲得相對應的派息資金和送的股數,即投資者每1手多得68元錢和40份股數,這種么一來,很多投資者又在想了上市公司股票在除息除權當日既分紅派息送錢又轉增送股數給投資者,那么投資者是不是白白的即賺到了錢又不用花錢的多得了一部分免費的股數。
這不是相當于上市公司給投資者白送錢么,確實理論是這樣的,那具體的情況究竟如何呢?接下來我們就具體針對這種情況來給投資者做一個詳細的解析,分紅和送轉的概念分紅也就是所謂的分配紅利,即上市公司將公司每年盈利的部分按照股東的持股份額以一定的比例將收益分享給股東的行為。分紅通常是上市公司對于股東的投資回報,一般是指上市公司在年終會計總結之后,核算整年的年度收益扣除一些稅務的稅后盈利,以及其他的一些資產債務之類的一些支出和負債之類最后剩下的凈利潤富余的部分,這個富而有余的凈利潤上市公司才會考慮分配給投資者,
所以,一般情況下能夠實現分紅的公司其公司肯定是能正常盈利而且富余資本充足。送股即字面意思,贈送股份亦稱“派股”,也是上市公司分紅的一種形式,是上市公司向投資者按照一定的持股份額贈送一定比例數量的股份的行為,送股的最大的好處就是上市公司按照比例贈送的股份數量對于投資者本身來講,就是完全的零成本的,即你獲得的送股數量不管股價漲了還是跌了,你以任何價格賣出都是獲利的。